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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沧:加大古茶树立法保护措施 实现资源保护与开发良性循环

1月11日至13日,云南省法学会会长张太原深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、凤庆县、临翔区,就古茶树立法保护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、基层法学会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。

《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》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,临沧市人民政府还配套制定出台了《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办法》,制定临沧市茶叶产业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和《临沧市打造世界一流茶产业实施意见》。

在双江自治县冰岛老寨调研时,张太原详细了解古茶树资源保护及茶产业发展情况,并就立法保护工作听取情况汇报。张太原强调,要进一步加强古茶树资源保护和利用研究,推进古茶树保护立法进程,加快古茶树资源依法管护的步伐,促进生态、经济和社会价值协调发展。

在凤庆县,张太原先后深入小湾镇锦秀村、凤庆滇红茶博物馆等地,了解全县古茶树分布现状、滇红茶文化历史以及《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》实施情况。张太原指出,临沧市严格落实《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》,扎实开展古茶树资源认定工作,完成古茶树保护实施办法编制,在古茶树资源调查、认定挂牌、经费保障、日常管护等方面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。张太原强调,古茶树资源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,要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古茶树资源是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,坚持依法管理、科学保护、生态优先,实现资源保护与开发良性循环,推动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取得更大成效。

张太原在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时指出,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、民族的未来,全社会都要不遗余力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,既要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,也要加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。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优质服务。

调研期间,张太原还详细了解临沧市各县(区)法学会建设的情况。

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富才参加调研。

市领导汤培远、蒋世良分别陪同调研,邱明陪同调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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